本报讯(通讯员 王蕾 记者 陈恩挚)为促进商场超市提升诚信经营水平,我市近日启动商场超市经营行为专项整治。
此次整治行动分为调查摸底、检查整改、规范达标三个阶段。重点整治各类商场、超市,尤其是风景区周边专营商场或超市和消费申诉举报较多的商场、超市。整治范围包括各商场、超市等经营的食品、进口商品、日常用品等,以及美容、美发、美体等服务,特别是消费申诉举报较为集中的商品或服务。其中,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销售过期食品行为、销售短斤缺量商品行为、虚假标识标注行为、价格欺诈行为、促销陷阱行为、“霸王”条款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不兑现“预付式消费”商品或服务的行为和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等10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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