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公布,2013年1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5%。其中,城市上涨2.5%,农村上涨2.5%;食品价格上涨4.1%,非食品价格上涨1.7%;消费品价格上涨2.2%,服务价格上涨3.3%。2013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2.6%,低于国家去年制定的3.5%控制目标(1月9日新华网)。
毫无疑问,在各方努力下,2.6%,一个漂亮的CPI控制成绩,总体来说意味着全国的通胀率被有效控制在较低范围,给社会和国家交上了一份漂亮的答卷,值得庆贺。但是,仔细来看,就民生物价来说,这样的CPI数字却并不能说明什么。
首先,就我国CPI统计方法看,居民生活用品价格权重太大,占到40%。而就现实而言,很少有国人能够把40%的家庭收入用于生活开支。也就是说,在我国目前不合理的CPI统计方法下,实际统计的CPI增长数据,与国人的实际消费支出和民生压力并不匹配,并不全面、真实反映群众的民生支出负担。
其次,就实际民生支出情况来看,这样的CPI统计数据,也与国人实际感知的民生痛感不相符。
比如,作为民生支出的很大一块,甚至有时候是很多人和家庭要为之背负一辈子负担的商品房价格,却并不有效出现在CPI的统计之列。但众所周知的是,2013年,我国商品房价的管控虽然动作频频,从中央的“新国五条”出台,到地方具体配套措施的面世,再到限贷令、限购令、限价令等众多政策的出台、升级,一度让人看到了房价下跌的可能。但一年走来,群众不但几乎没有等来房价的下跌,反而是各地房价的大幅上涨,几乎都远大于当地年初定的不超过当年GDP增长幅度,很多地方甚至达到了前几年房价的涨幅总和。
更让人痛心的是,一些地方为了逃避房价调控不力的责任,在房价的统计方法等方面耍尽心机、钻尽空子,不仅蒙骗社会和上级政府,更忽悠当地群众。可这些,都是老百姓拿大把大把的真金白银买的单,怎能不让老百姓切切实实地感受了或感受着物价上涨而带来的民生压力和痛感?
还有,即便是纳入CPI统计范围的居民日常消费品,由于统计的品种繁多,多数低涨幅(降价)、并不很常用的商品,稀释了居民常用的少数高涨幅的商品,拉低了CPI。但这些低涨幅或降价商品带来的实惠,却远远抵消不了少数群众常用的日用品涨价带来的经济支出压力。
比如全年的禽蛋涨跌起伏较大,肉类尤其是牛羊肉的涨幅全年过大,鲜奶价格涨幅更是惊人,部分袋装鲜奶涨幅全年达到30%,甚至更高。在民众收入不变的情况下,这无疑也加重了民生支出负担,加重了民生痛感。
反过来讲,由于CPI统计原理和实际统计范围的偏差,导致了实际统计出的CPI涨幅,与民生实际支付和感知的民生物价涨幅存在巨大偏差,遮蔽了群众对全年民生物价涨幅的切实感受和痛感,可能存在误导社会和麻痹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民生物价决策的可能。
这就要求,有关方面在分析CPI数据时,不能简单看此次统计出的CPI低数据,就盲目乐观高估去年物价调控方法和手段的多么有效,以及在此基础上简单或简化今年的物价调控手段、力度和方法。而是应该在总体分析、单项细致评估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一些单项物价制定切实可行的调控方法和手段。只有这样,才会不但CPI统计好看,而且民生感觉好受。否则,由于缺乏有效控制单项物价的有效手段,如房价调控手段,导致由于单项物价上涨,经济秩序紊乱,进而出现全面物价上涨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则就得不偿失,后悔晚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