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需要规范化
涉及“民间借贷”的事件多有其共性:部分事件模式与2011年“温州老板跑路潮”类似,罪名也都涉及非法集资罪,且大多数出逃事件发生在江浙地区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彭冰对法治周末记者说:近些年,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很多人都有暴富的心理,觉得要做企业就要做大。假设,某人有固有资金有100万,可以做100万元、150万元的生意,但是他却要做1000万元的生意,剩下900万元都需要借,自有资金量很小,就很容易崩溃。
“这还是涉及一些企业盲目扩张的问题。”彭冰教授分析说,“但是目前中国的经济环境下,不扩张就很容易被吃掉,是整个经济环境不好。”
近些年,制造业举步维艰,加之延续数年的宽松货币政策,企业为追逐高利润激进扩张,进入陌生领域、房地产市场;而随着货币紧缩,银行抽资或不续贷,为填补“扩张冲动”形成的资金窟窿,企业被迫转向民间高利贷,成为民间借贷链条的一环;然而,新产业尚未见收益,实业利润难抵民间高息,加剧了企业困境。
以2011年“老板跑路事件”代表人物、浙江信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胡福林为例,其在2008年靠银行贷款,由眼镜业转战光伏新能源产业;在货币紧缩后,被迫求贷民间,最终资金链断裂。
“民间借贷本身就有很大的风险。”彭冰教授解释说,“这个风险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高利息’,现在竞争越来越激烈之后,很多行业产生不出足够的高收益,所以高利息很具有诱惑性;另一方面,现在的民间借贷很多是向陌生人借贷,陌生人的信任度差,有点风吹草动,债权人就会来催债,资金链容易崩坏。”
“并且,民间借贷的很多债权人都是私人,要债的方式不一定正规,甚至会有非法拘禁、暴力收债的情况发生。”这也是民间借贷容易导致“跑路”的原因,“因为不安全。”彭冰教授解释说。“跑路的例子越多,大家信任感就越差,这是个恶性循环。”
同时,“这也暴露出银行对于民间借贷的满足不够,当然,理论上讲,它也不能全部满足。一方面民间的资金存银行,利息太低,所以大家需要找更多的投资渠道;另一方面,存在企业在银行贷不到钱的情况。”彭冰教授接着说。
针对如何降低民间借贷的风险,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建议,要让民间借贷阳光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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