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多位监管人士近期对规范同业业务的频频发声,迅猛发展同时风险又不断聚集的金融机构同业业务,如今正走进监管层的视野,一场针对银行同业业务发展的整顿治理的帷幕即将拉开。
金融机构同业业务是指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以投融资为核心的各项业务,主要业务类型包括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同业代付、买入返售(卖出回购)、同业投资等相关业务。
可以说,同业业务是银行为规避监管、获得更高利润的一项金融创新。有学者认为,与传统的贷款业务相比,银行同业业务具有能放大杠杆率等优势而备受金融机构的青睐。
“银行同业的风险资产权重较低,这就使得银行同业业务的核心资本金占用少,因此与一般贷款相比能够放大杠杆率;另外,与传统贷款相比,同业业务的监管标准相对较松,如没有拨备覆盖率要求,不受存贷比75%的要求,不占用银行贷款额度。”中国社科院学者郑联盛介绍说。
受此影响,近年来,我国同业业务呈现出快速发展态势。数据显示,2009年初至2013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纳入存放同业、拆出资金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项下核算的同业资产从6.21万亿元增加到21.47万亿元,增长近250%,是同期总资产和贷款增幅的1.79倍和1.73倍;纳入同业存放、拆入资金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项下核算的同业负债从5.32万亿元增加到17.87万亿元,增长也超过200%,是同期总负债和存款增幅的1.74倍和1.87倍。
专家指出,同业业务快速增长有其客观背景和现实需要,但也存在发展不规范、规避监管、期限错配增大和信息不透明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效果,存在风险隐患。
央行在其最新一期金融稳定报告中对同业业务提出了四大警示:由于同业业务具有不缴存存款准备金、节约资本和拨备、不受存贷比约束以及交易对手之间互利等特点,部分银行机构通过同业业务规避宏观调控和监管要求;不少金融机构通过较低成本借入短期同业资金,再投资于期限长、收益高的资产来获取超额收益,期限错配不断增加,可能导致流动性风险;部分同业业务透明度低,会计核算不规范,加大了风险监测和监管难度;金融机构间资金联动性增强,部分同业业务通过多层“通道”包装,结构复杂,资金划转频繁,造成金融机构整体资产规模虚增,一旦某个环节发生风险,极易引发交叉性风险传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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