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萧山法院十号法庭,一个戴着手铐的女子被法警带上被告席。
她身高不到1米6,扎马尾,穿粉色裤子和淡蓝球鞋,两道眉毛画得细细长长,皮肤很白。
女子姓夏,36岁,湖南安化人,因涉嫌盗窃罪受审。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时,她腰板笔直,神情淡然。
夏两年前来到杭州,在萧山区新塘街道的蓝天宾馆附近开了一家理发店,并雇了两个女孩帮工。
店里生意平平淡淡。起初,收入还勉强能维持生活;后来,物价涨得快,夏总觉得钱不够用——她在拱秀路上租了一间房子,每月租金1000元;店里两个店员,每人每月还要付700块钱工资。
夏的住处离萧山一家医院不远。今年年初,她忽然萌发了去医院弄点钱花的想法:“去看病的人,身上肯定都带着钱的。”
从2月起,她多次到医院“踩点”,在挂号大厅、住院部、急诊室等人流密集的地方转悠,寻找作案地点与机会。
经过连续几天的观察,夏最终选定了医院的抢救室。她说,抢救室人多眼杂,秩序也比较乱,下手不容易被发现。
今年2月8日22:31,夏穿着一件白大褂,外面罩了一条深蓝色的长款羽绒衣,出现在人民医院的抢救室里。
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夏先是在抢救室里转了一圈,随后在靠西面的两张病床之间站定。
“我当时看到有张床下面放着一只黑色的手拎包,所以就站在旁边等机会。”夏说,之所以选择这个位置,一是因为靠近角落,二是因为自己站在两床之间,两边家属都把她当做另一方的人,不会起疑。
夏靠在墙边,一直低头摆弄手机。
她右手边的床上躺着一位老人,老人的女儿来某就坐在床尾。其间,来某朝夏瞅了几眼,没有说话。
22:49,夏跑到旁边搬了一张凳子,在老人床头边坐了下来。之后的一个多小时,夏不走不动,继续玩手机。
2月9日00:04,来某趴在病床上睡着了,邻近床位的陪护家属也大多靠在椅子上休息。这时,夏四处张望一番,弯腰伸手将床下的包扯了出来。
她把拎包放在腿上,从里面找出一只月牙形的钱包。钱包里有3700余元现金,夏拿走了所有的百元大钞,只留下十来块零钱。
把钱塞入外衣口袋后,夏并没有即刻离开,她把包放回床下,又在凳子上坐了约一分钟。
00:06,夏站起身,拿着手机装作正在接电话的样子,踱着步朝门外走去。
这段时间内,来某一直趴在床尾熟睡,毫无反应。旁边虽然偶有家属、医生经过,但他们都没有注意到坐在角落的夏某。
次日早晨,来某拿着包出去买早饭,才发现钱不见了。她回想了一下,觉得前晚坐在床边的陌生女子很可疑。
“我是不认识她的,看她坐在那里本来想问下,但是看看旁边没有人问,就没好意思开口。”来某说,夏里面穿着一件白大褂,自己想当然地以为她是医院的护工。
来某报了警。
民警和保安调看了监控录像,锁定嫌疑人夏某。
2月13日凌晨,夏穿着同样衣服再次出现在抢救室里,被值班保安发现并抓获。
经审讯,夏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
她说,自己手头没钱,已经欠下2个月的房租了。偷来的3700块钱,2000块补给了房东,1400块发给了店里两个小姑娘。剩下的300块,也都被她用完了。
“我现在没有钱,但是我愿意赔偿她(来某),我知道错了。”夏声音清晰响亮,语速很快。
法官当庭宣判: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考虑到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故从轻处罚,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夏×,这次是初犯,处罚还算是轻的。你要好好改造,如果下次再犯,一定从重处罚。”庭审结束后,法官走到夏的面前,一字一顿地跟她说。
夏点点头,两眼盯着地面,没有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