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银行内控
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127号文下发后已知的“创新”模式均违反同业监管规则。违规之处集中在,未按“穿透原则”足额计提风险资本、违规会计核算,以及变相兜底。
亦有市场人士担心,在此轮“短兵相接”的督查行动中,银行机构在自查报告和数据资料中会掩盖违规行为。亦不乏金融机构通过设计多层嵌套跨监管部门、跨地区的产品增加监管难度。
上述接近监管层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尽管金融机构的自查报告和报送数据本身可能造假,但各个科目、总体和个体、历史数据之间存在勾稽关系,数据环环相扣,不难从中发现蛛丝马迹。在127号文下发前的同业业务现场检查中,监管层已积累了大量调查经验。
但接近监管层的人士亦担心,依靠监管机构暴风式的现场检查并非规范同业业务的长久之计。而监管机构较弱的处罚力度也将影响督查效果。
上述人士认为,完善金融机构内控制度才是规范同业业务的治本之策。上收同业业务权限、落实总行层面的同业专营部门可能是“有效的手段”。
一位接近央行的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现阶段很多违规的同业非标业务,分行甚至不需向总行合规部门报批,同时授权授信管理也非常混乱。“总行和分支机构之间存在总行不知道分支机构的业务,分支机构也不向总行报批的情况。”
“商业银行改革还是严重不到位。如果内控制度完善,中后台督导应该完全按照监管政策来,但现在中前台沆瀣一气,后台监督无力。”上述人士说,“总分行制,应该是家庭内母子的关系。但现在两者更像是兄弟之间的关系,总行的盈利完全依赖分行,分行的考核晋级依赖总行。相当于一种利益交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