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于7月31日,贯彻《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取消了小微企业资金监管手续费等16项收费项目。
近期又出台惠及小微企业的好消息,8月14日起,浙商银行再次取消或减免20项服务收费项目,实实在在为小微企业减轻负担。
浙商银行在本次取消或减免政策的基础上,加大了对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的优惠减免力度。对小微企业免收结构性贸易融资服务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敞口占用费、信贷证明、法人账户透支承诺、财务顾问业务等6项服务收费项目,取消理财委托资金证明、个人贷款资信证明等4项个人服务收费项目,取消金融信息费、贷款意向书、电子回单箱等6项对公服务收费项目。此外,进一步降低长期定点上门收(送)款、修改保函等4项对公服务价格。同时,为充分落实“七不准”、“四公开”规定,浙商银行近日加大了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全面自查,以确保收费新规执行到位。
浙商银行坚持以公司业务为主体,小企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务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市场与业务定位,目前国标小微贷款余额847亿元,占各项贷款比例为35%,占比在股份制银行同业中居领先地位;专营机构87家,在分支机构总数中占比超过70%,小微贷款不良率为0.84%,小微资产质量保持优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