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陈姓男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西湖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陈某27岁,广西人,2012年来到杭州,在满陇桂雨某星级酒店当厨师。
这家酒店的鲍翅间是外包的,陈跟酒店签订了承包协议:酒店一方提供场地,陈负责制作加工鲍鱼、鱼翅、辽参、鹅掌等系列菜肴。菜肴的主料、汤料、加工器具等均由陈某个人负责,此外,他还可以自主招收帮工。
出售菜肴获得的利润,陈拿55%,酒店收取45%。
陈并没有厨师资格证书,但一直对烹饪很感兴趣。
在老家时,他就常常站在厨房里看妈妈烧菜,边问边学;初中毕业后,又跟当地一家餐馆的师傅学了几招,做出来的菜香味浓郁、样式精致,总能得到家人、朋友的夸奖。
2012年,陈怀揣着当大厨的梦想,来到杭州求职。
一技在身,找工作也还算顺利。当年6月,他如愿进入杭州某知名星级酒店。
据酒店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陈初来时,态度认真、为人谦逊,还是蛮受领导赏识的。他自称擅做鲍翅类菜肴,酒店就专门分给他一块独立的工作台,便于各类工序的操作。
陈找了几个老乡做帮手,半年下来,生意不错,经济方面也比较宽裕。
然而,2013年初,酒店却陆续接到顾客反映,说觉得鹅掌颜色不大好看。
“其他酒店里的都亮油油的,你们这个怎么看起来一点光泽都没有,是不是不新鲜啊?”顾客问服务员,服务员又把疑问转给酒店领导。几次下来,领导很不高兴,在部门例会上特别跟厨师长提了这个问题。
厨师长也见过、尝过陈某制作的菜肴,味道确实不赖,但卖相跟同等级的其他酒店比起来,还是存在一定差距。
会后,他去厨房找到陈某,语气严厉地转达了领导的意思,要求陈想办法调整提高,如果还是做不好,就打包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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