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15日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对现行基金交易、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规则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整合,改变了目前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业务规则比较分散、缺乏系统性的状况。
与现行业务规则相比,《基金交易和申赎细则》主要做了以下修改和补充:一是明确了ETF、LOF、分级基金和封闭式基金等四类上市基金品种的定义,将ETF拓展至非指数型基金;二是增加货币ETF交易和申购赎回的相关业务规范,满足场内货币基金上市交易的需求;三是明确了基金份额大宗交易的规则,对基金份额大宗交易和竞价交易、申购、赎回之间的份额使用规定进行了具体描述;四是增加了投资者保护的原则性规定。
深交所介绍,目前深交所已初步形成涵盖LOF、ETF、分级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四大类产品,覆盖境、内外多个市场较为完整的基金产品线。截至2014年9月30日,深交所上市基金数量323只,场内资产净值约1256亿元。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基金交易和申赎细则》的发布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深交所基金市场的基础制度,有利于投资者全面系统了解基金的交易和申购赎回规则,并为上市基金的产品创新和业务创新预留了空间。下一步,深交所将完善基金交易平台的功能,充分发挥市场参与方能动性,积极推动基金市场的创新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