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6日,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对陈永洲予以立案。
2013年10月15日,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发出网上追逃。期间,陈永洲一直处于工作状态。
2013年10月17日,在报社正常工作的陈永洲接到警方电话,称要向他了解关于此前陈宅失窃事。18日,陈永洲与妻子共同来到约见地点,被长沙警方带走。当日,陈永洲被长沙警方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跨省刑事拘留。
2013年10月23日,新快报在头版刊登评论员文章《请放人》。该文称,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该文还提到,陈永洲在熬过三天三夜,终于见到律师时说,他可以熬个三十天,多了,就不敢说了。
2013年10月23日,新快报在头版刊登评论员文章《请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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