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经频道>>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广电总局:电视不得使用人艰不拆等网络词语
money.hangzhou.com.cn  2014年11月27日 07:06:51 星期四  来源:人民网

    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中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格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各类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应严格按照规范写法和标准含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字、词、短语、成语等,不得随意更换文字、变动结构或曲解内涵,不得在成语中随意插入网络语言或外国语言文字,不得使用或介绍根据网络语言、仿照成语形式生造的词语,如“十动然拒”“人艰不拆”,等等。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监管中心近期将对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严重违规的问题将作出严肃处理。各省级收听收看中心也要对辖区内各频道频率节目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于不规范使用通用语言文字的节目坚决停播处理。

    通知全文如下:

    今年以来,各级广电机构按照《关于规范广播电视节目用语推广普及普通话的通知》(广发【2013】96号)要求,认真清理整改广播电视用语不规范现象,取得了明显成效,刻意模仿有地域特点的发音、乱用外来词语和网络用语等现象得到遏制。但是近期听众观众反映,一些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中还存在语言文字不规范的问题,如随意篡改、乱用成语,把“尽善尽美”改为“晋善晋美”,把“刻不容缓”改为“咳不容缓”,等等。这些做法不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相违背,对社会公众尤其是未成年人会产生误导,必须坚决予以纠正。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大意义。广播电视推广普及、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战略需要;是树立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文化自强,确保文化安全的具体举措;也是广大听众观众收听收看好广播电视节目的基本要求。广播电视作为大众传媒,担负着引领和示范的职责,必须带头规范使用通用语言文字,做全社会的表率。

    责任编辑:罗迪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关键字:  
 
-审计风暴剑指万亿彩票资金运行机制有望清查摸底
-上市公司5151万元买断袁隆平冠名权和肖像权
-杭州市消保委体察火锅店发现安全“漏洞”
-已有50个国家和地区使用人民币支付
-跨系统合作三个一模式让1100头洋种猪快速通关
-杭州要做电商“黄埔军校”
-沪指站上2600点创三年新高
-沪港通倒逼监管转型 上交所公开定增停复牌标准
-资本市场改革预期加速 证券板块昨再度领涨A股
-杭州消保委火锅店消费体验发现问题 大多不提供公筷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4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