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国银监会获悉,截至2014年9月末,全国共组建农村商业银行659家,实收资本3400.3亿元,资产规模10.4万亿元,各项贷款5.4万亿元。
银监会表示,农村商业银行已逐步成为支持三农发展的重要力量,针对其发展趋势和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要求,银监会制定了《加强农村商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机制建设监管指引》。
《监管指引》强调,农村商业银行应结合自身市场定位和业务特点,合理设置股权结构,适当吸收一定数量的优质涉农企业入股,以更好发挥股东的监督作用。农村商业银行的董事长、监事长和行长在任职期间,须作出坚持三农市场定位、建立三农金融服务机制、加强三农金融服务的书面承诺。
《监管指引》要求农村商业银行实行差别化绩效考核,鼓励给予三农金融业务最高的绩效权重、最优的内部资金转移价格、最好的员工等级制度和薪酬制度。
《监管指引》还要求对农村商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实施不良贷款适度容忍和尽职免责政策。允许结合农村商业银行实际,“一对一”制定差别化的涉农不良贷款率容忍度,原则上最高不超过上一年度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平均不良贷款水平3个百分点。允许涉农贷款出现违约后对尽职的农村商业银行相关人员实施免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