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最后一个月,上海法院集中审理多宗“老鼠仓”案,除了原海富通基金经理程岽、东吴基金经理魏立波、汇丰晋信基金原副总经理林彤彤外,华宝兴业原基金经理牟旭东等也将在22日上庭。
证监会发言人此前表示,2013年以来,证监会已受理“老鼠仓”线索38件,卷入的公司也不再是单一个体,而是十余家资管公司。涉案金额最大者达十多亿元,最小金额也超过两千万元。
业内人士认为,此轮资本市场“捕鼠行动”远未结束。
尽管监管层引入“大数据分析”查处“老鼠仓”成效明显。但由于缺乏相关制度保障,违法成本较低致使震慑力度有限。目前,还没有一家基金公司因“老鼠仓”受罚。几年来入狱的“老鼠”入刑时间均未超过4年。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对基金公司的监管及处罚“亟须跟上”,同时要重罚涉案人员,还要完善对散户赔偿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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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如何“偷食”?
上海某券商基金分析师说,“老鼠仓”,就是先于公募基金私自买入相关股票,像老鼠偷吃粮食一般,将基金持有人利益转移到自己口袋中。
其他内幕交易手段:
投资经理拿着从客户那里募集来的巨额资金购买股票,同时将股票推荐给公募基金、保险资管等大资金,待股价拉升后再卖出,投资经理按照获利资金的一定比例抽成。
还有,多家资管机构基金经理私自达成台面下的“抽屉协议”,抱团持股拉升同一只或几只股票,约定好时点卖出获利,使得许多不明真相的中小散户成为最后的“接盘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