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账 亏本缘于收费两本账
2014年底,在收费到期高速公路“变着法”延期收费遭遇“口诛笔伐”之际,交通运输部晒出了全国高速公路的总账本:2013年,全年通行费收入3316亿元,亏损618亿元。各地晒出的账本也都无一例外地“巨亏”。
云南省交通厅提供的数据显示,2013年,云南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86.59亿元,亏损12.76亿元。
对于各地晒出的通行费账本中的收入,公众的直觉是“偏小”。作为高速公路大省,广东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超6000公里,然而2014年财政预算显示,2013年全省包括高速公路通行费在内的车辆通行车费收入仅72.5亿元。
财政专家为记者解释了其中的“秘密”:政府统计口径中的“通行费收入”是进入财政大盘子的那部分,不等于高速公路的全部通行收费。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收费公路分为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两类。广州市财政局预算处处长傅晓初解释称,财政预算中的通行费收入仅是收到财政的那部分通行费收入,不包括非国有经营主体从中分到的收入。
记者从广深高速了解的情况得到了印证。据拥有48%股权的港资企业年报显示,2013年通行费收入31.69亿元,其中15亿余元归属于该公司,而这部分是不计入财政统计的。
与“巨亏”相比,高速企业“巨利”更为公众关注。在国内A股上市的19家高速公路企业年报显示,去年整体营业毛利率超过50%,营业净利率30%左右,如此利润率甚至已远超银行、地产行业。
一边是数以千亿的收费和高额利润,一边是数百亿元的巨亏,北京圣大律师事务所主任赵瑛峰说,抛却腐败因素,建造成本上升还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此高的养护和运营管理成本是否合理值得商榷。对于账本上出现上百亿元的“其他费用”,他认为,“这可能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晒账本还需要列明更细致的支出流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