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效
继续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简易网点改造为标准化网点,逐步实现乡镇金融机构全覆盖。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扎实推进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将基础金融服务向村一级加快延伸。大力发展民生金融业务,支持返乡农民工、农村青年、农村妇女、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在农村就业创业。改进残障人士等农村特殊群体金融服务。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加大信贷投放,推进精准扶贫,推动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深入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和教育宣传活动,严厉整治违规乱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农村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大金融支持,促进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强化对粮食主产省和主产县的金融支持,不断增强粮食生产能力。支持各地立足资源优势,大力培育特色农业,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强对企业开展农业科技研发的金融扶持,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作用。支持农产品市场体系转型升级,加强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完善支持农业对外合作金融政策,积极支持优势农产品出口和农产品贸易做强。加大对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乡村旅游休闲的信贷投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积极创新低成本、可复制、易推广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提高金融服务满意度
在经批准的地区引导金融机构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涉农信贷计划,下放贷款审批权限,简化业务决策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增强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农村金融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法,强化差别措施,防控金融风险,提高服务效率,有效支持农村实体经济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