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0日,浙江银监局批准温州民商银行开业,其各项开业准备工作已就绪。此次浙江银监局的批复内容包括机构名称、机构住所与营业场所、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其中,机构名称为温州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业务范围包括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人民币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以及票据、债券、银行卡等业务。
杭州网记者获悉,温州民商银行是一家在温州市区面向小微企业开展金融业务的银行业机构,是民营银行试点政策实施以来浙江省第一家、全国第三家获准开业的民营银行。开业后,该行将针对温州经济特色、扎根温州市场,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向小微企业客户提供优质金融服务,为温州经济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
关于温州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浙银监复〔2015〕142号
温州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
《关于温州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等事项的请示》(温民银筹〔2015〕001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温州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
二、核准机构名称为:温州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温州民商银行”)。
三、核准机构住所与营业场所为: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一至三层。
四、核准注册资本为20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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