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二: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 允许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
《通知》提到,要优化住房供应套型,促进用地结构调整。对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做出调整,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房地产供应明显偏多或在建房地产用地规模过大的市、县,可以根据市场状况,研究制订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的用途转换方案,用于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
这条规定为滞销地块及项目提供了新的机会,开发商手中的高风险地块可以申请改变产品类型,滞销项目可以申请调整户型产品,从而打破市场困局。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辉分析,该政策有助于解决目前我国三四线城市库存过剩、土地供应无序的问题,将从供应和消化两个方面逐步扭转供大于求的问题,逐步稳定房价。
但该项政策也或许将面临执行阻力,亚豪机构指出,不同性质的用地在拿地时的成本差距较大,以北京为例,2014年出让的地块中住宅用地的楼面均价为14557元/平方米,而商服用地的楼面均价仅为8549元/平方米,如果涉及到养老、文化、体育等用地,地价水平往往更低,开发商把高价拿到的土地转换为低价值、回报周期长的用地类型,如果政府不给予一定补贴,必然会影响到政策的落地实施。
要点三:统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保障”“去库存”效果兼顾
文件还提到,要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货币化工作力度,市、县可整体购买在建房地产项目用于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或将尚未开工建设的房地产用地转为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的。
分析认为,该项政策有利于实现“保障”和“去库存”的双重目标。在陈志看来,很多城市一方面有着楼市高库存的压力,一方面存在大量的棚户区改造的要求,政府通过把一些商品房转化为安置房和公租房,把保障房建设和去库存、调结构相结合,可以减少社会总的财富的浪费,这是比较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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