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险企年报披露薪酬
并非最终薪酬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险企高管薪酬看似较低,但其实,其年报公布的高管薪酬并非最终薪酬。比如,年报显示,和其他保险业高管相比,中国人寿董事长杨明生2014年的税前薪酬仅为84.84万元,总裁林岱仁(任期从2014年4月开始)2014年的税前薪酬仅为77.08万元。
但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寿发布的2013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显示,董事长杨明生在2013年度最终全部薪酬为131.21万元,而此前在2013年年报中披露的部分薪酬为83.27万元。上述补充公告还披露了中国人寿时任总裁万峰2013年的税前薪酬,为118.9万元。
中国平安也在其年报中称:“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规范指引》相关规定,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部分绩效薪酬将进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期限为3年。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付报酬总额中,包括了进行延期且尚未支付的部分。”“根据有关制度规定,本公司全薪履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最终薪酬正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审核确认后再行披露。”
事实上,为规范险企高管薪酬,2012年保监会公布了《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规范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对高管薪酬进行规范和限制,通过限薪、绩效工资延期支付等形式,将险企高管薪酬与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水平挂钩。保监会方面表示,虽然并不直接干预保险公司薪酬水平,但要求保险公司根据财务状况、经营结果、风险控制等因素合理确定薪酬,同时规定保险公司不得脱离国情、行业发展阶段和公司实际发放过高薪酬。
《指引》将保险公司薪酬分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福利性收入和津补贴、中长期激励四个部分。《指引》规定保险公司高管人员目标绩效薪酬不得低于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不得超过基本薪酬的3倍,即绩效薪酬控制在基本薪酬的1-3倍之间。还规定保险公司每年支付给高管人员的现金福利和津补贴不得超过基本薪酬的10%。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绩效薪酬应当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比例不低于40%,其中董事长和总经理不低于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