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到这条爆料时,朋友圈里该事件依然在发酵,各路神仙纷纷表达着自己的观点,而总体的趋向其实一致,不同的是我们各自的世界观和我们解决问题的方式。
儿童贩卖,如果我们客观一点去看,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种地下市场:人贩子是供方,但只有供方市场不可能成立,另外一个就是需求方。而法律,应该是这供需双方可能面临的成本。
目前的法律,拐卖儿童罪的起刑点就是5年,最高可以判处死刑。同时,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当前对买孩子的买方处罚偏轻,也是拐卖儿童案件多发的重要原因。人贩子之所以猖獗,一是销路顺畅,有较大买方市场;二是高额利润,诱使犯罪分子铤而走险;三是作案易得手,不易被揭发。
而在当前的法律实践中,需求方(买孩子的人)成为打击盲点。在现实的打拐行动中,对人贩子的处罚都比较严厉,但对收买者则处罚较轻或者不处罚。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是造成买方市场需求旺盛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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