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还有一个重要背景是,相比于上世纪90年代,我国管理金融风险的方式正日趋完善,其中首推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存款保险制度。这意味着,金融机构通过缴纳存款保险而非依靠政府信用背书的方式,对自身经营行为所构成的风险和损失负责。此举极大增强了商业银行业的风险意识与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据此,取消有关存贷比的规定,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贷款能力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条件已较为成熟。
6月2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说,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相当于又加了一道‘防火墙’,在这样的背景下,取消有关存贷比的规定,将有助于稳增长与银行管理体制改革。
实际上,取消存贷比监管指标在市场预期之中,是金融监管改革中的重要一步。此前,银监会高层也意识到存贷比监管在现有的金融形势下存在缺陷、需要调整,并从2014年7月1日起,调整了存贷比计算口径,“三农”专项金融债所对应的涉农贷款、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所对应的涉农贷款等6项贷款不再计入分子(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