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初,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公开表示,证监会正在研究商业银行在风险隔离的基础上申请券商牌照的制度和配套安排,但政策落地尚无明确时间表。“所谓风险隔离意味着,一旦允许银行持有券商牌照,那么一定是设立旗下券商子公司这一条路子,银行系券商一定是独立的法人机构,这是在公司管理层面上的风险隔离。然后才是具体业务范围,关联方利益输送等风险隔离机制。”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农行首席经济学家向松祚认为,从国外的经验看,银行如果持有券商牌照风险防控主要包括三方面:第一,禁止商业银行自营买卖;第二,禁止商业银行向自己证券业务融资,或严格限制融资比例;第三,禁止商业银行将表外业务转售给自己的证券公司以回避监管,隐藏风险。
还有业内分析人士指出,诸如中信、平安、光大这样的金融控股集团持有券商牌照和商业银行持有券商牌照承担风险的主体会不同,金融集团可能更容易将证券业和银行业的经营区分开,但对于单一商业银行而言,受逐利心态的驱使,则需要警惕规避监管规则的操作风险。
“如果金融控股集团同时拥有银行和券商牌照,那么很可能旗下银行会失去申请券商牌照的机会。”向松祚进一步判断。这意味着,中信集团、平安集团和光大集团因为旗下分别拥有中信证券、平安证券和光大证券三家公司,如果中信银行、平安银行和光大银行也申请券商牌照,则与现行的券商“一参一控”规定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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