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7月31日公布了包括实施差异化收费等在内的一系列措施,旨在抑制过度投机交易,加大异常交易行为监管力度。
根据中金所当日公布的措施,在不增加市场整体交易成本的前提下,市场收费结构将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自2015年8月3日起,将股指期货手续费调整为包括交易手续费和申报费两部分,其中,将沪深300股指期货、上证50股指期货和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手续费标准降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二三;根据客户沪深300股指期货、上证50股指期货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申报数量收取申报费,每笔申报费一元。会员应当根据客户申报量向客户收取。申报是指买入、卖出及撤销委托。
与此同时,中金所将严格市场异常交易行为认定和加强市场监管。自2015年8月3日起,对从事股指期货套利、投机交易的客户,单个合约每日报撤单行为超过400次、每日自成交行为超过5次的,认定为“异常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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