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调整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将房地产税法等七大税法增列其中,在彰显立法机关坚决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决心的同时,也让公众视野再度聚焦房地产税的改革。
房地产税法渐行渐近,距离全面开征房地产税还有多远?全面推进税收法定的路线图是什么?记者采访了有关权威人士,继续追踪。
背景
房地产税法列入立法规划 有望在2017年底前通过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经调整于8月5日向社会公布,规划列举了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立法任务。这意味着,房地产税法应该在本届人大任期内(即2017年)提请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专家介绍,如果一切顺利,房地产税最快有望于2017年出台。
调整后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包括房地产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增值税法、资源税法、关税法、船舶吨位税法、耕地占用税法等7个税种立法,释放出税收法定进程提速的重要信号。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表示:“2013年本届全国人大公布五年立法规划时的表述是‘增值税法等若干单行税法’,这实际上是把包括房地产税在内的所有税种都纳入了。此次点名具体税种,是因为《立法法》对税收法定有明确规定,故而需要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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