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税法齐亮相 税收法定“路线图”渐明
除了房地产税法,此次一并被补充进本届全国人大五年立法规划的还有环境保护税法、增值税法、资源税法、关税法、船舶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等税法。这向外界释放出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重要信号。
根据今年三月党中央审议通过的《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前我国将完成相关税种的立法工作,期间不再出台新的税收条例;拟新开征的税种,将根据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同步起草相关法律草案,并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时,配合税改进程,适时将相关税收条例上升为法律。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说,目前我国以法律形式存在的税法只有三部,其余15个税种都是依据国务院条例的形式存在。要在2020年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意味着未来平均每年要制定三部左右的法律,立法工作量非常大。
张斌认为,此次先行推进立法的七大税种,体现了落实税收法定“先易后难”的原则,也与中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重点相吻合。
以环境保护税法为例,环境保护费改税早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就有涉及,是与社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个税种。“环境保护税立法旨在更好地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社会节能减排,推动全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张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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