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斌认为,在立法和改革过程中,需处理好房地产税对楼市短期冲击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处理好房地产税与土地增值税等其他税费的关系等。此外,社会关注的要不要设“免征额”等问题都必须在草案中有所突破。
第二道“坎”是立法草案能否顺利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并通过,这关系到房地产税法能否如期出台。此次房地产税法被列入本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的一类项目,所谓一类立法项目意味着该法立法条件比较成熟,拟在任期内提请审议。
但专家表示,这仅仅意味着房地产税法草案必须在本届全国人大任期内,即2018年3月前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但是否能审议通过并不确定。历史上不少立法草案因争议大、意见不统一而历经几届人大审议,如预算法的修订就历经三届人大、四次审议才完成。
第三道“坎”是开征的条件是否具备。专家表示,即便房地产税法出台了,也不意味着房地产税会马上开征。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必须选择好改革时机,谨慎开征房地产税。
倪鹏飞认为,开征房地产税有助于建立楼市长效调控机制,引导房地产市场回归相对健康的发展轨道。但房地产税的开征,虽短期影响有限,终究会对市场产生一定影响,把握好改革推出的时机至关重要。
施正文认为,在全国人大开门立法的背景下,应进一步推进立法和改革进程的透明。何时开征、如何开征房地产税应提早向社会表明态度,让公众早有预期。
“征收房地产税,是从百姓口袋里直接收税,如果将来会设定免征额,也要尽早告知社会改革不会增加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施正文表示,房地产税虽是小税种,但牵动每一个人的利益。税收政策越透明,越有助于改革的稳妥推进。切好利益蛋糕,才能释放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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