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先注册一个电子商务企业,再以此名义建立一个电子商务网站,以“网购”“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网点加盟”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重庆市工商局今年破获的唐江巴巴传销案就是一个例子。
二是宣传“免费获利”“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循环消费”“消费多少返多少”等。如2012年浙江省查处的“万家购物”网络传销案件。
三是以创业投资为由头,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投资”“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为诱饵,欺骗人们上当,如2013年天津、河北、辽宁、湖北、四川等地公安机关破获的“翡翠环球网”传销、2012年重庆市公安机关破获的“中国商信网”传销案。
四是以玩网络游戏、网上博彩为名,发展会员从事“游戏股票”“幸运博彩”等游戏充值卡,以直销奖、销售奖为诱饵发展下线,如2013年广东查处的“AHK澳洲汇金理财游戏网”传销案。
五是打着“慈善救助”“爱心互助”等幌子,以“做慈善事业,筑和谐家园”“爱心支助贫困学子”等形式,欺骗群众参与传销,如2013年北京查处的“集善家园网”传销案。
六是打着“微信营销”的旗号,以微信、微商为平台,采取夸大宣传、造假炫富等方式,诱骗朋友圈的亲朋好友来挣大钱,以商品零售为幌子,实际是以发展下级代理商的形式从事网络传销,如今年3月南京查处的全国首例微信传销案——陈志华微信传销案。
七是打着“旅游直销”“免费旅游”的旗号,以“免费旅游”“边旅游边赚钱”等噱头,通过加手机微信好友的形式发展下线,拉群众入会交费,从事网络传销,如近期出现的名叫“WV梦幻之旅”的组织就涉嫌此类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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