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经频道>>最新消息>>最新消息
浙商银行在网络金融合作创新的道路上焕发新价值
money.hangzhou.com.cn        2016年09月19日 17:43:45 星期一        

    为响应国务院关于深化落实“互联网+”行动的号召,浙商银行近年来陆续推出了以“收付、存管、电商和移动四大平台”为中心的十余项创新产品;2016年初至今,浙商银行已与上百家机构达成合作协议,交易金额突破三百亿元。

    强化监管,推出P2P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服务

    去年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网贷资金须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存管;今年8月24日,银监会又印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更明确要求网络借贷资金需由银行直接存管。

    据《网贷之家》最新数据统计,目前国内已正式上线“银行存管”的P2P平台仅39家。其中,浙商银行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采用最符合监管要求的“银行存管”模式,目前已与13家P2P平台开展资金存管业务合作,存管项目已超万个,存管规模已超百亿元。

    据了解,浙商银行P2P资金存管系统具有五大特色:第一账户体系严谨,平台自有资金账户和客户资金账户分离,为每个投资人开立存管账户,最大程度规避资金池风险;第二支付通道多样,资金存管系统后端支付通道支持上百家银行资金结算,方便客户资金快速周转;第三业务功能丰富,除基本的充值、投资、冻结、解冻、放款、还款、提现等功能外,还支持债权转让、自动放款、现金券、加息券等特色功能,可同时支持PC端和手机app操作,充分满足不同平台业务需求;第四资金增值便利,存管账户支持购买浙商银行增金宝产品,最大程度提高投资人投资间隙的资金收益;第五风险控制严格,及时进行风险监测。

    跨界合作,推出收付通代收代付智能路由服务

    委托收款和付款业务,一直是广大消费者日常资金结算的基础需求,小到代缴水电费、学费和物业费,大到保险购买、基金分红和贷款归还等,但不少企事业单位在为其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时,也伴随着“繁琐”的收款流程。浙商银行围绕“互联网+应用场景”,推出了收付通代收代、代付业务服务。

    合利宝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批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主要为原油交易所提供专业支付定制服务;公司希望与可以适应高效系统接入、提供统一结算服务的银行进行合作,解决原有交易所交易会员的资金结算需求。浙商银行根据合利宝的业务需求,通过“收付通”系统与其进行对接,帮助其为交易所交易会员提供了实时、安全、优惠的资金结算服务;截止目前,浙商银行与合利宝合作的“收付通”业务已发生交易30亿元。

    银联商务有限公司为从事银行卡收单专业化服务的全国性公司,该公司与多家银行开展业务合作,为众多商户提供收单服务。但该企业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受到了合作银行数量有限、对外支付成本高、操作受到人民银行支付系统时间限制等因素的制约;该企业同样通过与浙商银行收付通的对接,获得了实时、高效、低成本的批量代付服务。

    重庆第一双语学校前身为重庆市第一中学国际部,师资有一半为外籍教员,是重庆市政府重点规划的教育项目。在过去,该校采用现金或刷卡的现场收款方式收取学费,为在校学生及家长造成一定的不便。浙商银行在了解上述情况后,及时与该校取得了联系,通过收付通子产品缴费通为该校实现了缴费互联网化,目前该校已可通过其官方网站在线收缴学费。

    

来源:杭州网 作者: 编辑:张泓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关键字:  
 
-国企改革顶层设计“周岁” 国企改制面已超八成
-前七月营改增整体减税2107亿
-阳光保险突袭举牌伊利股份 乳业迎来大地震?
-公开市场操作加码延后降准预期
-楼市火爆引发调控重新收紧
-五部委共推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
-北京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做市试点启动 新三板制度红利窗口期来临
-继苏州厦门后杭州也重启限购令
-经济领域三年“深改” 简政放权瞄准价格改革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5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