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ST星星破产重整获法院受理。据公司公告,债权人于2021年8月16日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即从债权人提出破产重整到法院受理,历时282天。而早在此前的2021年8月23日,法院就已对*ST星星启动了预重整程序。
谈及当前上市公司破产重整面临的问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郭雳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存在利益牵涉广、程序链条长的特点,复杂费时;而合适的重整投资人也不易找到;此外,目前市场摸索出的若干破产重整模式效果仍有待检验。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郑志斌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重整前,很多上市公司实施破产重整的目的就是为了保壳,并未注重实质业务的重整。但随着退市制度完善,重整便只是一个司法工具,并不能完全化解退市风险。其次,目前重整受理链条较长,审批时间较长。
“而重整后,大多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重回正轨,但是也有公司仅仅解决了债务问题,经营依旧困难。此外,投资人对资产注入等承诺没有兑现,也是影响重整效果的一大不确定性。”郑志斌进一步表示。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陈枫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上市公司破产重整面临几大问题:一是法院受理程序链条较长,需要法院系统、证监部门、地方政府等多方协调,耗时较长;另外,上市公司若存在硬伤,重整大概率也不会获得受理。因此,多年来真正进入重整程序并完成重整的上市公司并不多。二是偿债方案和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等如何制定没有统一的标准或负面清单,债权人或中小股东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重整投资人的选择非常关键,但目前对于重整投资人遴选标准、确定程序和方式等,并没有统一的规则。四是上市公司重整程序终结后,如果重整计划中的经营方案不完善或者执行确定性不够,或者投资人未按承诺履行,则会影响重整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