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和居住消费价格是主要推手,与季节性变化有关
12月初,蔬菜价格明显回落,粮油价格趋稳,面粉生猪价格下降
我国市场物资供求比较平衡,预计12月CPI涨幅将回落
近三年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变化(截至2010年11月)
12月10日晚,央行宣布上调银行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人们已普遍猜测11月的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数据将再创新高。然而,12月11日,国家统计局公布11月CPI同比上涨5.1%,创出28个月以来的新高,这个结果仍然超出了很多人的意料。
CPI为何如此之高?
11月物价的上涨主要是由食品价格和居住价格带动,这种大的格局没有发生变化。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分析,从同比指数看,11月,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了11.7%,拉动CPI上涨3.8个百分点,贡献率是74%;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5.8%,拉动CPI上涨0.9个百分点,贡献率是18%;这两项相加,贡献率达到了92%。
从环比指数构成的变化看,11月份比10月份物价涨幅有所扩大,主要是由食品、居住类以及衣着类这三项产品的环比指数上涨决定的。这三项产品的环比分别上涨2%、1.8%和1.6%。对环比指数的贡献率分别是0.7个百分点、0.3个百分点和0.1个百分点。“整个环比指数上涨了1.1,这三项加起来正好是1.1。因此,11月CPI的环比上涨是由这三项产品的环比价格上涨决定的。”盛来运说。
既然食品与居住价格上涨是CPI上涨的主要推手,那么这两种价格为什么上涨这么快呢?
盛来运认为,11月物价上涨中,有相当一部分与季节性的变化有关。食品方面,进入冬季后,居民对肉、蛋、菜的消费量增加,供求关系发生变化,使部分产品价格上涨。居住方面,进入冬季后,取暖用的煤、电等能源价格上涨,带动居住价格在11月份涨幅的扩大,对CPI贡献率达到18%,比上个月扩大了1.5个百分点左右。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也认为,11月份价格上涨因素中,临时性、季节性因素占了很大的成分。11月,鲜果、鸡蛋、肉禽制品环比分别上涨6.4%、3.7%与2.7%。这是由于进入冬季,天气转冷,鲜果供应减少,鸡蛋产量下降,而肉禽类价格上涨,主要是受入冬后消费增加,以及南方省份腌制腊肉、风干肉等临时性因素的影响。
稳物价措施初见成效
为了有效遏制当前价格较快上涨的势头,11月19日,国务院下发了40号文件,出台了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16条措施,各地区、各部门也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什么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尤其是食品价格,却不降反升呢?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认为,由于10月份、11月份开始进入冬季,鲜活农产品(17.70,-0.22,-1.23%)供应相对减少,季节性消费相对增加,加之前期食品类价格较快上涨,所以反映在CPI上仍然是上涨的。另外,稳定价格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也需要一个过程。国务院要求在12月20日前将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比如,免收鲜活农产品通行费政策是从12月1日起才开始全面实施的。
盛来运也认为,政策的出台到产生明显效果要有一定的时间。比如,11月下旬,蔬菜价格在趋向明显下降,但是由于11月中上旬价格涨幅比较大,所以整个11月鲜菜涨幅仍然达到21.3%。
不过从市场的物价变化来看,各地区、各部门从11月20日开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的部署,目前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蔬菜价格开始明显回落。11月份蔬菜价格环比下降了1.9%,同比虽然仍上涨了21.3%,但相比10月份的31%的涨幅,回落了近10个百分点。据商务部监测,11月29日—12月5日,36个大中城市中,有18个城市蔬菜价格下降幅度超过了15%。同期市场供应增加了5.9%。
二是粮食、食用油价格开始趋稳,面粉价格开始小幅下降。11月22日至今的两周时间内,国家总计向市场投放政策性储备粮油1713万吨,市场供应明显改善。成品粮价格稳中有降,面粉价格每市斤下降了2至3分钱。在9、10月份食用油涨价后,近期价格已趋稳。11月29日—12月3日,在拍卖大豆30万吨时,由于前期进口大豆较多,市场供应充足,没有成交量,这就为后期食用植物油价格的基本稳定奠定了基础。
三是生猪出场价连续两周下降。12月1日,生猪出场价为每市斤7.07元,比11月下旬下降了0.6%。
有信心保持物价基本稳定
今年1月至11月,CPI同比上涨3.2%,其中10月份、11月份新涨价因素较多,这对明年上半年,特别是一季度的滞后影响较大。那么,今年12月份和明年一季度,我国的物价走势将是怎样的?
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分析,预计明年一季度居民消费价格仍将高位运行。12月份,去年对今年的翘尾因素下降一个百分点。加上11月底以来,居民生活必需品粮、油、肉、菜价格趋稳或者有所下降,初步预计,11月份CPI涨幅是今年的高点,12月份CPI涨幅会有所回落,可能回落到5%以内。
盛来运表示,目前,我国市场的物资供求还是比较平衡的,粮食连续7年丰收,粮、油、肉、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趋稳,为后期,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对12月份的物价水平,他认为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的精神,政策效果会不断显现。此外,随着12月份翘尾因素的消失,对拉低物价总水平也会产生积极的作用。所以总体来讲,今后一个时期保持物价基本稳定是有信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