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关于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简称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相关部署,成立专门机构,制定行动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加强生产源头治理,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集中整治突出问题,果断查处大案要案,加强宣传教育,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形成了打击侵权假冒、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态势。
狠抓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效果明显。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截至2011年5月13日,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共立案114280起,办结案件65868起,移送司法机关1119起,涉案金额37.33亿元,捣毁窝点7359个。
加大对重点环节的整治力度。质检部门以汽配、手机和6类大宗出口商品为重点,加强生产源头治理,共出动执法人员40多万人次,检查生产企业21.4万家。新闻出版(版权)部门检查各类印刷复制企业7.9万多家,检查出版物批发销售场所、物流企业25万多次。工商部门发挥执法网络健全、程序简便、快捷高效的优势,严厉查处侵犯涉外商标和驰名商标违法行为,重点督办了29件涉及食品、药品、农资等关系民生的案件。海关加强对出口到非洲、欧洲、美国、日本等重点地区货物的风险分析和布控,提高出口货物查验比率,查获侵权货物8960批次。
加强对假冒侵权重点产品的查处。农业部门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查获假劣种子、化肥、农药1600多吨,注销947个企业的种子经营许可证,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7亿元。食药监部门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和发布虚假药品信息行为,查处假药大案价值近3亿元。文化部门清理了237家违规网络音乐网站、67家游戏网站,对22种侵犯知识产权的动漫产品重点查处。
强化对重点领域的监管。知识产权系统以高新技术、食品药品制造、工业设计等领域为重点,出动执法人员15万余次,开展跨部门、跨地区执法协作1180次。商务部门牵头开展对非出口假劣商品专项整治,会同工商、公安、工信、广电等部门重点打击网络购物以及电话电视购物领域假冒欺诈行为,督办了淘宝网、拍拍网销售假冒侵权商品案,收缴1.28万件侵权假冒商品。工信部制定印发《2011年知识产权工作推进计划》,加强对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监督管理,并依法核查处理违规网站262家。
加强督促检查。国务院组织 9个督查组,对18个省区市进行了督查,督促落实工作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进展通报、分类指导、个别约谈等多种形式,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工作的开展。
强化刑事打击,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截至4月29日,公安机关破案8810起,打掉生产窝点5463个,摧毁批发销售犯罪团伙204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4614人,涉案金额685662.5万元,逮捕4205人。检察机关共批捕案件1788起,审查起诉案件1612起,批准逮捕3152人。法院受理相关刑事案件568起,判决690起。
下一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同时,研究建立打击侵权假冒长效机制;6月下旬,将举办“中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成果展览”,集中展示各地区、各部门专项行动的成果及长效机制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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