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10年8月发布《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中国证监会确定了推进资本市场并购重组的庞大工作计划,包括市场非常敏感的推动整体上市、防止内幕交易、完善停复牌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等十项工作安排。中国证监会整体部署,逐项制订具体操作方案,统筹配套相关规则,成熟一项推出一项。
中国证监会日前出台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涉及规范和引导借壳上市、完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制度规定和支持并购重组配套融资等事项,就是这个庞大计划的一部分。
“充分尊重企业意愿,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通过完善相关行业规划和政策措施,引导和激励企业自愿、自主参与兼并重组。”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未来,中国证监会将继续出台措施,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企业并购重组的市场化改革,健全市场化定价机制,完善相关规章及配套政策,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促进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
2010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7号文),明确提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推动企业重组的作用,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为贯彻落实国发27号文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中国证监会围绕有效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支持促进并购重组,更好服务于国民经济的总体要求,组织开展了推进完善资本市场并购重组的专项工作。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以优先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行业整合、结构优化的并购重组活动为导向,形成规范推进资本市场并购重组的十项工作安排。
据悉,这十项工作安排具体为:一是进一步加大资本市场支持并购重组的力度,拓宽并购重组融资渠道,规范、引导市场机构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二是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创新并购重组方式;三是进一步推动部分改制上市公司整体上市,解决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历史遗留问题;四是进一步规范、引导借壳上市活动;五是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及配套政策,健全市场化定价机制;六是进一步推动建立内幕交易综合防治体系,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七是进一步完善停复牌制度和信息披露工作,强化股价异动对应监管措施;八是进一步加大中介机构在并购重组中的作用和责任,提高中介执业的效率和质量;九是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并购重组行政审批工作,进一步完善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十是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外部环境。
十项工作安排的落实和实施是一项系统性和长期性的工作,中国证监会整体部署,逐项制订具体操作方案,统筹配套相关规则,成熟一项推出一项。上周公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是十项工作安排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规范、引导借壳上市、完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制度规定和支持并购重组配套融资三项内容。据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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