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上周末,某国有大银行给客户发出短信通知:原计划7月25日到期的一款高净值客户专属产品提前终止,收益率不变。调查发现,上周,另一家国有大银行和一家股份制银行也有多款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分析人士认为,此次提前终止的产品多为上月末发行的,这与银监会正在开展的严查银行利用理财产品变相“高息揽储”有关,随着银监会严查的深入,不排除更多产品走上提前终止道路。
理财产品提前终止风险
据了解,上周末提前终止的这家国有大银行这款产品募集时间为2011年6月28日-6月30日,主要投资于信托计划及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各类债券、货币市场基金等投资工具,也即组合型产品。起点5万元,50万元以下预期年化收益率为6%,100万元以下预期年化收益率为6.20%,100万元及以上年化收益率为6.50%。
在通知中,该行表示该产品于7月19日到期,资金22日到账。投资者王先生表示,这款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较高,为了能确保抢到认购额度,他于6月28日一早就进行认购,被提前终止后,实际收益率并不见得有多高。按2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6%为例,银行按照19天给付投资收益,而资金实际冻结时间为24日,因此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75%。
由于7月份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均有较大幅度下滑,因此对被提前终止的投资者而言,还存在着转买其他理财产品而面临潜在的投资收益损失风险。
据了解,在封闭式银行理财产品的合约中,一般都有这么一条类似于“霸王条款”的约定——提前终止条款,那就是银行可以单方面提前终止,而客户不行。至于在什么情况下会提前终止产品,银行通常的解释一是遇到重大金融政策调整,二是银行认为有必要终止。
有了这样的条款,如果银行提前终止合约,投资者只能吃哑巴亏。
高息揽储后遗症凸显
银率网分析师庄可循表示,一般利率、汇率政策发生变化,以及挂钩型产品的挂钩标的波动达到产品终止条件,就会出现理财产品提前终止。上述这家国有大银行浙江省分行相关人士表示,该行这款产品提前终止的原因是产品所投向的某投资项目提前终止了。
业内人士表示,本次多家银行提前终止产品与银监会严查银行利用理财产品变相“高息揽储”有关。本月初,银监会点名批评理财产品乱象,并将银行理财资产池涉及的六种理财产品界定为违规,要求银行即日起自查和整改,上述这家国有大银行这款产品就是其中一种。
事实上,每到季末年中等关键时点,银行都会通过超高收益理财产品变相“高息揽储”。如果银行的投资标的根本无法获得相应收益,那么银行可能在“冲时点”任务完成后,利用提前终止条款选择提前终止合同。
理财专家表示,将理财产品合同存续期限缩短,既不会让银行陷入到期无法实现产品收益的被动,又可以让银行支付较少的产品收益。而对投资者来说,目前能做的就是更多关注产品设计的每一个细节,弄清楚募集资金投向,留意手中的产品是否会有提前终止风险,及时做好应对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