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飞单”现象严重损害了“中国制造”的整体形象
外贸产品,如果是列入法检目录的,就必须经过检验检疫部门检验,才能进出口。如果产品不合格则不能取得检验检疫的相关单证,无法出口。为了能让这些不合格的产品顺利出口,一些人就动起了歪脑筋,通过非法渠道获取检验检疫部门的换证凭条。一个专门帮助未经检验检疫或者不合格的商品混出国门的地下产业链也由此产生了。
这种被业内俗称为“飞单”的案件,是近年来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查处的一种新型违法案件。浙江检验检疫局从去年开始实施对“飞单”专项稽查行动,截至今年5月31日,已经立案344个,涉案金额达1.656亿元人民币。
浙江查获“飞单”涉案金额超1.6亿元
日前,金华市一家出口企业向当地检验检疫部门报检出口一批货物,同时出具了符合性声明,声称上述货物均为该公司生产,并取得出境货物换证凭条。经调查发现,上述货物中有两款服装实际为外地一家公司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规定,这就是“飞单”,该公司因此受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处罚。
浙江检验检疫局法制处姚时卫说,“飞单”是指一些不法出口企业或其代理人采取虚报、瞒报以及购买等手段,非法获取检验检疫单证,逃避检验监管,致使未经检验检疫或者不合格的商品混出国门的违法行为。
浙江块状经济中有相当部分家庭作坊式的小企业,由于这类产品涉及人身健康安全和环保,往往无法达到出口标准。
但一些外贸公司看中其低廉的价格,通过“代办商检业务”的中间人,告知其货物品名、数量、金额、出口目的国等信息,寻找到另一家在检验检疫分类管理中拥有较高级别、享受较低抽批检测率的生产企业。高级别企业则假称自己为该批来自家庭作坊的货物的实际生产厂家,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由于其抽检比例较低,就可能较顺利地取得检验检疫单证,然后非法卖单给中间人。最后那批不合格甚至伪劣的产品摇身一变成了合格产品。
据浙江检验检疫局统计,在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的“飞单”专项稽查行动中,浙江检验检疫系统共摸排企业1219家,其中已立案344个,涉案金额人民币1.656亿元。主要涉案的产品为电动工具、纺织面料、服装、节能灯、电线电缆、玩具、木制品、鞋子等。
一张换证凭条黑市上暴涨近百倍
姚时卫表示,“飞单”产生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企业因为产品本身就不合格,只能通过非法途径购买相关出口凭证,还有一种是一些外贸公司因为客户催货急,事先未有效安排检验检疫时间,担心报检货物被检验检疫部门监管拦截耽误船期,为图便捷只好花高价去买单证出口。
此外,近年来,很多国家为保护本国商品纷纷提高了各种技术壁垒,因此检验检疫部门也相应增加了一些检测项目,部分企业怕通不过检验检疫部门的检测,也采取“飞单”的形式出口。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推行监管模式改革,对出口商品检验实施快速核放、绿色通道等检验监管模式,也被少数企业利用。
据了解,出境货物换证凭条的出售方,往往利用电子凭条3个月有效期的特点,非法从检验检疫部门骗取换证凭条出售,牟取暴利。正常办理一份换证凭条,一般只需要一两百元,而通过“飞单”购买,经过层层转卖,少则5000元,多则上万元。
坑害国外消费者损害中国制造形象
“飞单”把不合格的产品出口到国外,坑害了国外的消费者,但最受影响的还是中国产品在海外的声誉。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近年来公司打算使用自有品牌,拓展海外市场,但发现在非洲一些国家,中国产品的推广非常困难,起因就是曾经有部分电器企业,通过“飞单”把不合格的产品销售到非洲,造成各种使用事故甚至是人员伤亡,对中国产品的形象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杭州检验检疫局法制处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合格产品未经检验检疫,通过“飞单”的形式混出国门,在国外遭遇到通报的风险极高,很容易造成国外对我国出口产品质量的投诉,甚至禁止该类产品从中国进口。对于诚信守法经营的企业产生负面影响,使其竞争力降低,进而损害“中国制造”的整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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