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光大证券原策略投资部负责人杨剑波起诉证监会一案已正式立案,杨剑波向媒体讲述了事件前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19日晚间分别就此作出回应。当事方各执一词。
监管者对对冲操作是否知情?
“在对冲过程中我们和监管部门做了密切沟通,他们已经知情,为什么最后成了内幕交易?公司公告因为送审上海证券交易所而有所耽搁,为什么最后成了我们有意先交易后公告?”将证监会告上法庭的“光大证券乌龙事件”主角杨剑波说。
2013年8月16日,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自营业务由于系统故障出现巨额错单,最终成交72亿元,导致上证指数一分钟内上涨超5%,随后在未公告的情况下进行了对冲操作。证监会最终认定,其午后对冲构成内幕交易,罚没光大证券总计5.23亿元,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被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并终身证券期货市场禁入处罚。
据杨剑波介绍,8月16日下午作出对冲交易时,上交所和上海证监局的人员就在光大证券公司里,在交易时也多次和中金所进行电话沟通,多方均对光大证券要进行对冲交易知情,且未提出异议。
“下午做对冲是和上海证监局汇报过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人员先到,问了我们为什么会出现异常交易,有什么应对措施。监管人员来到之后,也没有制止我们做所谓的内幕交易。”杨剑波说。
对于另外一个重要监管机构中金所,杨剑波表示他们也进行了五次电话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