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公安局发布消息,历经十个多月的侦办,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GSKCI)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等案已侦查终结,于日前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据介绍,GSKCI在中国销售的药品大多冠以海外原研药名义,在药品进口前通过转移定价的方式,增高药品报关价格,在将巨额利润预提在境外的基础上,设定高额销售成本用于支撑贿赂资金。
有专业人士表示,根治GSKCI现象的最好“药方”是加快对现行医疗体制的改革。
同一药品中国内地出厂价是韩国七倍
新康泰克、芬必得、贺普丁……提起GSKCI旗下的“明星”药品,中国老百姓十分熟悉;它们在中国高昂的定价,也令人印象深刻。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得的一份2012年5月GSK《专利药品(含专利过期药品)境外市场价格填报表》中,清晰地反映了这一点。
以知名药品贺普丁为例,中国内地出厂价是142元人民币,而在韩国只有18元,在加拿大不到26元,在英国不到30元,在德国、日本及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其出厂价也远远低于中国内地。这并非个例,GSK的另一种药品贺维力也呈现同样的情况:相较于日本的103.5元和中国香港的59.92元,它在中国内地的出厂价高达182元。
犯罪嫌疑人、GSKCI原副总裁兼疫苗部总经理陈洪波说,这是跨国公司实现利润最大化的一种主要方法。在原产国分公司把要赚的利润确定好,把确定后的(原产国)零售价作为销往另一个国家分公司的成本价。在这个基础上,再实行一套价格策略,确保在另一个国家能够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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