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10点,滨江法院八号法庭,两个年轻男子在法警的押送下,一前一后走上被告席。
一个姓康,30岁,江苏泗洪人。他戴着手铐,剃了寸头。
另一男子姓郑,24岁,老家广东汕头。他高约1米7,身材瘦削,穿浅色牛仔衬衣和休闲长裤,戴黑框眼镜,一副学生打扮。
康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而郑则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
公诉人说,去年4月,康某通过网上的软件代理商,购买了一款由郑某编写的针对游戏“梦三国”的木马程序。在接下来的半年时间内,康利用这款程序成功盗取游戏账号及密码8万余个,其中还包含身份认证信息2万余对。
被盗的游戏账号及密码,又被康以每个1.2元至1.3元不等的价格转卖给其他玩家。截至去年10月,他从中获利共计3万余元。
由于频频接到玩家“账户被盗”的投诉,开发这款游戏的网络科技公司报了警。
经侦查,涉案的康某于去年12月被警方抓获;之后,郑某投案自首。
庭上,康和郑都低着头。
康说,他之前在自来水公司工作,月收入两千来块,在网上逛论坛时偶然看到有人在讨论木马软件的事,就动起了歪脑筋。
“我自己做不来,就找了个卖软件的中介,盗号程序是他们给我的,按月收费,一个月2000块。”康并不知道,自己用的这个木马软件,是身旁的郑某花一个星期时间编写出来的。
郑某在广东一知名高校读计算机专业,今年6月中旬就要毕业了。
代理律师说,郑在校期间成绩优异、表现突出,曾多次在省级、国家级的计算机软件设计(应用)大赛中摘得奖项:“被告(郑某)没有其他犯罪前科,和主观故意犯罪是有区别的,希望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法官示意郑可以为自己辩护。
郑微微抬头,双手拧在一起,嗓音干涩:“我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走错了路……”他停顿几秒,似乎在平复情绪。“我只想靠自己的技术立足社会,请再给我一次机会。”
郑说,自己家经济条件并不好,妈妈常年患病,家里的积蓄差不多全拿来买药了。妹妹又还在念高中,每学年的学费都要他这个哥哥想办法去凑。
为了贴补家用,减轻爸妈的负担,从大三开始,郑就陆陆续续在网上接过一些活。
去年4月,有合作过的软件代理商找到他,让他做一个专门收集游戏账号、密码的木马软件。郑当即答应了:“这种软件其实蛮简单的,不用花多大功夫,网上这类信息很多,我也没意识到会触犯法律。”
一周后,郑就把编写完成的木马程序传给了代理商。出售软件所得的钱,代理商跟郑三七分成——每月2000块钱的运营费,郑能拿到1400块。
去年下半年,靠着这个盗号软件,郑共获利5000余元。对于还没有正式工作的他而言,这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公诉人说,郑明知他人实施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行为,却仍为对方提供程序,情节严重,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郑眼睛红了:“我很热爱我的专业,也一直积极学习正规技术,就是希望以后能学以致用、回报社会。我向受害人表示歉意,我会改过自新的……”
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