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想一下,在生日PARTY上,囊中略显羞涩的你是希望独享一块你刚好买得起的小蛋糕还是希望与两三至亲好友众筹一个甜美的大蛋糕?对!优先股就是来帮忙做大蛋糕的,而作为礼尚往来,你也应该让优先股分享其中的一小块(请放心,切剩下的比你独自买得起的那块还要大)。其实,作为平衡公司治理结构的两只手,普通股和优先股所面临的从来就不是互搏和争夺,而应是携手与共建。
“对于上市银行来说,优先股的意义远不止于资本补充,更重要的是满足特定投资者的需求,通过制度设计的平衡之道,调动了各类投资者的积极性,促进了银行的公司治理”,兴业银行董秘唐斌对于优先股的看法并没有局限于资本充足率这一点。
先尽量低成本创造利润增量,实现此部分利润的“从无到有”;两类股东再切分利润增量,实现“抛砖引玉”,这或许正是上市银行发行优先股所谋求的“资本策”。
传承与创新
优先股归来
对于优先股,兴业银行确实是有一定发言权的,这种发言权不仅源于深入的思考,更源于实践,毕竟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1988年,兴业银行作为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伊始就发行了普通股和优先股。只不过,现在在部分投资者眼中占了大便宜的优先股在当时并没有获得多少投资人的宠爱,实际发行仅仅完成了不到四百万股的募集规模。1996年,根据《公司法》和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兴业银行赎回了发行在外的优先股。
“由于发行当时国内尚没有公司法,银行股权设计是比照着国外同行的做法,有人民币普通股、优先股和外资外汇股”,唐斌介绍称,“不过在当时的金融环境和货币政策下,股份制都不太为人所认知,优先股就更无从谈起,因此发行的实际规模仅为拟发行规模的八分之一左右。”
虽然当时发行的优先股规模较小,但这些国际化元素正是兴业银行开始公司治理的最初探索,也是今天兴业银行主动资本管理机制的萌芽。
当然,目前监管层重新开闸的优先股无论是在契约设计还是利益平衡等方面相较于1988年的规则都进行了更为完备的改进,但是优先股创设的制度内核还是传承下来。
优先股王牌在手
普通股权责更大
对于发行优先股的利弊之争,目前市场确实存在一定的不同声音,普通股担心优先股动了自己的奶酪,而潜在的优先股投资者则担忧银行取消股息派发或者强制转股。其实,上述的忧虑更多的还是过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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