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的定价逻辑
优先股投资值不值得?从最实打实的股息定价来看,唐斌表示:“优先股的定价主要遵循参照原则、相邻原则和风险溢价原则。”根据上文的投资品种的资本属性排序,优先股股息显然应该比二级资本债“贵”一些。
“比如国际上与永续债相邻的优先股,其定价是永续债利率再加50个BP左右的风险溢价,国内目前没有永续债可供参考,可参考的是带有减记条款的二级资本债,优先股可在此之上加适当范围的溢价。”唐斌分析,“此外,优先股的定价还受到发行时的资金供求状况和投资者对发行主体的资信认可度的影响。”
今年4月中信银行(国际)在香港发行的永续债利率为7.25%;近期多家股份制银行发行二级资本债利率为6.1%至6.8%。但因优先股发行还在试点阶段,目前很难定论在这些债种参考利率上加多少个BP才是最适宜的。
转股到底怎么回事
说完权益说风险,除了在偿付顺序上劣后于其他债类投资品种外,最让投资者疑惑的是,银行优先股有转股触发条件且不累积股息,而这两者实际都把本身“亦股亦债”的优先股更往“股”的方向拉了一步。
唐斌把这两点称为“附加的资本性条款”。他表示,这实际是巴塞尔协议下的精神,体现资本工具的资本属性,出发点是保护存款人和纳税人。换句话说,银行优先股比一般公司的优先股有较高的风险吸收能力,也正因此,优先股股东可共同商议风险定价如何匹配,也需要了解发生触发事件的概率几何。
首先,转股的触发条件是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降到5.125%及以下。这一数据从何而来的?唐斌表达了他的判断:强制转股是银行优先股具备损失吸收能力的核心条款,5.125%这一数量化的触发指标来源于巴塞尔协议Ⅲ——当核心一级资本水平降至7%(即核心一级资本4.5%加2.5%的储备资本)以下,银行的利润分配将受到限制,而在7%之下直到4.5%,中间共有4档监管标准,每一档之间相差0.625%,每下降一档最低资本留存比例相应升高,当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低至5.125%及之下时,监管部门就会要求银行当年的所有盈利用作补充资本,因此被国际银行业以及我国监管部门采纳作为资本工具吸收损失的触发点。
也正是因为这种不同于非银行优先股的规定,唐斌称,从保护中小投资者出发,证监会要求所有银行发行的优先股都必须是非公开的,并只能向不超过200个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行,以便银行向投资者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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