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向来是A股市场的热门词汇。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A股上市公司完成的人民币计价的再融资并购交易就高达558起,涉及金额2154亿元,高于历年平均水平。不过,今年以来重组失败的公司也多达47家,其中部分可能涉及炒作或内幕交易。
针对亟须解决的市场化与监管双重需求,日前,证监会公布了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收购与重大资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取消了有关并购活动的审批事项,进一步丰富了并购重组活动的市场定价和支付手段,同时严格重申了对借壳上市的不鼓励。分析人士指出,此举顺应了市场需求,使并购与重组更具可操作性,而且可能将促进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并购潮全面开启,相关概念股可能面临巨大的投资机遇。
证监会“放权”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办法》,对不构成借壳上市的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全部取消审批。
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是《国务院412号令》明确的行政许可事项,根据《证券法》现行规定,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用于并购重组的,因涉及发行行为,不论是否达到重大标准,仍须报经核准。这意味着,除构成发行股份和借壳上市的情形之外,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行为全部取消审批。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此举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要求,适应当前国民经济“转方式、调结构”战略调整的重要举措,对促进上市公司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推动并购重组市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本次《重组办法》取消了对上市公司向非关联第三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门槛限制和盈利预测补偿要求,而在以往,上市公司在并购重组时,出于保护普通投资者,往往标的资产会被要求作出盈利预测补偿。
借壳上市被“严控”
而本次《重组办法》对于借壳上市则是堪称“严苛”,明确重申不鼓励借壳上市,取消上市公司破产重组的协商定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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