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消法实施以来,虽然新增了“网购7天内可以无理由退货”,但实际上消费者并不都能很好地“无理由退货”,有些网购平台也并未真正落实好。近日,国家工商总局、中消协为此联合约谈阿里巴巴、京东商城、1号店等10家电商企业,与商家“约法三章”,履行“无理由退货”规定。
工商总局约谈10家电商落实无理由退货
从工商总局发布的一项统计显示,“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并不顺利,在电商平台较为集中的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广州等五个城市,各地12315中心接到的投诉中,涉及无理由退货的投诉达到741件,占了与新消法相关投诉总量的一半以上。
记者昨天从杭州市12315中心了解到,新消法实施4个月以来,接到有关“7日内无理由退货”的投诉将近90件。
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在此次约谈会上表示,目前电商行业中“7日内无理由退货”普遍存在3个问题——
在电商平台上,哪些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标注不明显,购物过程中缺乏一对一确认程序,造成消费者选购时混淆,另外,消费者对电商企业单方面的解释不认可;
很多电商企业将“商品完好”与“不影响二次销售”等同起来,在退货标准、处理周期上障碍较多,退换货纠纷多;
一些网店经营者不履行无理由退货的规定,电商平台没有尽到管理责任,维护消费者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