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评论
让农民进城请计算一下收益
一个农民市民化,公共成本全国平均为13.1万元/人。按照这次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之一,到2020年,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也就是政府公共成本每年需要2万多亿元的资金。
看上去这笔支出将成为巨额的财政负担。而实际上这项改革,将使新城市居民们产生新的“红利”,所能带来的总体收益,将会大大超过公共成本的增加。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多次谈到,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这意味着农民未来在城市里将享受城市人的均等待遇,城镇建设、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需求增加。但这些城镇化建设在未来不应该仅靠财政资金、或者继续加重举债来完成,而是要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在城市建设的很多领域都可以引入各类市场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出台税收优惠、金融政策等,同时维护好公平竞争的软环境,做好监管、服务,激发民间资本的力量。城市建设相关行业的发展,不仅仅满足了更多新城市居民的需求,同样还能进一步吸纳新居民们的就业,去推进农业人口的市民化。
另一方面,“民工荒”的出现,一些观点认为中国已经失去“人口红利”。伴随着“民工荒”,近几年来,农民工工资持续上涨,甚至有“大学生收入不如农民工”的声音。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不均衡。
这个角度上的城乡差异,造成了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成本上升,难以投入转型升级。而从农村到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改善,也将进一步促进劳动力供给的素质提高和潜力发掘,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进而对未来中国的经济增长产生有利的影响,反过来,也将使新城市居民更好地解决市民化过程中的个人生活成本。
这是让农民进城这项改革所带来的最大的收益。
专家点评
中国区域经济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陈耀:
解决城镇化建设的资金问题,关键还是要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更好地发挥市场的力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公共设施领域;此外,减轻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拓展可持续的财税来源,赋予地方政府适度举债的权限。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海南发展研究所所长夏锋:
除了公共财政之外,我们确实需要一个政府、企业、社会和个人的分担机制,社会资金是一个很重要的力量,政府应该通过购买服务、税收优惠、金融政策等,来激发社会资本的力量去推进农业人口的市民化。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韩俊:
适应农民工进城落户和城镇化发展的需要,赋予农民对承包土地、宅基地更大的处置权。要在健全法制和发育土地市场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探索建立农民工承包地和宅基地的流转或退出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