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说,自己生在农村,初中毕业后就四处打工,案发前一段时间正处于失业状态:“身边实在没钱花了,才想去找个女的骗点钱用用。”
7月1日凌晨,他在西湖文化广场附近闲逛,注意到了站在地铁口的祝某。
祝一头乌黑长发,身材高挑,打扮时尚靓丽。
刘主动上前打招呼,跟对方攀谈。祝告诉他,自己是从绍兴来杭找工作的。
“我在这边做房产生意,你要是愿意,留个电话,以后有事尽管找我。”见刘穿着一身名牌,祝给他留了电话,还加了微信。
第二天,刘打电话给祝,约她到杭州大厦喝咖啡。
“你看,这栋楼的31层、32层都是我的。”刘指指杭州大厦,他说,自己平时住在西湖春天,家里有一辆保时捷、一辆奔驰。
祝将信将疑。刘让她在咖啡馆里等着,自己转身进了商场。不一会儿,他拿着一只“卡地亚”手表回来,说是刚花8万块钱在商场买的,送给祝作为“见面礼”。
祝某收到礼物,十分高兴,说自己不去找工作了,以后就一辈子跟着刘生活。她还提出,让刘给她买一辆保时捷代步。
刘态度爽快,一口应允,当即打车带祝某去了南山路上的保时捷车行。不过,他表示,祝某要自己出10%的购车费:“你也懂的,主要是看你听不听话。”
由于祝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两人在车行逛了一会,便去宾馆开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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