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外资注册局局长马夫昨日表示,截至11月16日,已有308.93万户企业公示了2013年的年度报告,公示率为20.8%。
今年3月启动的商事制度改革为企业提供了诸多便利,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是改革的重要一环。10月1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后,到明年6月30日,企业应当报送并公示2013年年度报告。
作为商事制度改革的试点地区,深圳、厦门和上海自贸区从3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数据显示,深圳、厦门、上海自贸区已提交2013年年度报告的企业分别为51.62万户、10.8万户、1.05万户,分别占应提交企业数量的91.91%、95.76%和87.6%。
据介绍,企业年报公示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目前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正在形成。其中,厦门会将未按期提交年报的商事主体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商事主体,组织机构代码证无法年审,财政性投资招投标无法参与,银行不予受理其开户和贷款业务申请。
马夫表示,2013年年度报告提交工作刚开始。下一步工商总局将加大宣传解读,通过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工作联络员制度,及时了解情况,不断提高企业信息公示率,并在试点地区开展随机抽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