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要人人有税号
我国提出建立个人税号至少可以追溯到10年前。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在谈及个税改革时提出,依托个人身份证件号码,编制纳税人识别号,以此为基础,按照“一户式”储存的要求,建立完整、准确的纳税人档案。
个人税号与个税改革常被同时提及。2015年,在提出建立个人税号制度的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也在2015年的改革清单中列出,要抓紧推进个税改革,研究提出改革方案。
个税改革的目标是“综合计征”,十分专业的术语。举例来说明,一边是很多筐,里面分别装着个人的工资收入、股票收入、租房收入等,这些收入用不同的税率计征个税,结果就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交的税差不多;一边是一个大筐,把所有的收入放到里面用统一的税率计征个税,低收入者少缴税,高收入者多缴税,后者就是“综合计征”。
个人税号实际就是那个大筐。在收入多元化的今天,有了这个税号,每个人的纳税信息才能归集到一块,不再是碎片化的,才可以综合计算一个人、一个家庭的收入情况与税率水平,才能实现个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表示,未来我国个税会考虑家庭负担情况,如将赡养人口、房屋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体现公平;部分所得项目,如股息、分红等隐性收入将实行综合计税,并优化税率结构。
从种种迹象预见,2015年,沉寂多年的个税改革将会有动作,而个人税号是实现这一改革必须的技术条件,这二者必须同步推进。
事实上,不仅个税改革,包括房地产税改革,包括开征遗产税,这些与我们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直接税改革,都需要个人税号制度的建立作为基础,只有能够掌握个人税号中的个人交易、收入、财产信息等,才能消除征税漏洞,实现公平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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