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经频道>>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当心
看看银行业里的“陷阱”
money.hangzhou.com.cn  2015年03月12日 08:51:51 星期四  来源:今报网

    ◎买理财变保险 弄清产品再入手

    2013年1月,家住金水区的王女士到某银行办理现金定存,负责办理存款的银行业务员给王女士推荐说:“反正是来银行办定存,何不买一款收益更高的理财产品?两年后也可以取出,如不急用,存五年最好,每年可分配红利并赠送一份保险。”出于对银行的信任,王女士听了银行业务员的建议,拿出要定存的10万元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买了这款所谓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并把名字签在了“赠送”的保险合同上。 今年1月,王女士发现当初定存的款项已经打入自己账户,可打到卡上的金额并不是预期的收益加本金116799.6万元,而是110856.7元,比2013年同期存款利息少了近5000元。随后,王女士前往银行询问,银行工作人员并没有否认当初王女士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变保单的事情,并指出如果想取出五年期保险的钱是可以的,但对于收益亏损的状况,由于分红险收益是浮动的,且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可能出现类似收益亏损的情况,令王女士十分气愤,她一气之下将此事投诉至银监局。 很多投诉者表示,因为银行工作人员并未明确告知是保险产品,所以他们往往是到了要用钱时才发现,这时候已经过了犹豫期,要退保就要损失不少本金,这让他们进退两难。 业内观点: 光大银行理财师吴女士说,银行理财产品和银保理财产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银保产品实际上是市民通过银行柜台能够购买到的保险产品。对于普通市民来说,由于不具备有关理财方面的专业知识,基于对银行的信任,往往很容易受到欺诈销售的误导,购买了其实并不一定适合自己的所谓银行理财产品。 近日,记者随机走访了位于郑州市郑汴路的两个银行网点,咨询银行理财产品。客户经理在推荐银保理财产品时,都表示推荐的是银行理财产品,有固定的返还和分红收益,没有任何风险,并没有提示保险产品的特点和风险。 吴女士表示,因银行工作人员的误导销售,银行存款变保单的事件也时有发生,消费者可以和保险公司或银行的相关人员协商撤销这个合同,并且让银行或者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一方面向银行或保险公司的主管部门投诉相关工作人员在销售产品过程中违规,一方面向其上级机构,如银监会、保监会进行投诉。 同时,理财专家提醒消费者,对于银保产品,首先要确认自己的实际需要,并对过高的收益承诺要保持足够的警惕。而广大消费者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时,首先要问清楚银行存款、银行理财产品、保险理财产品的区别,然后再根据自身需要及财力状况谨慎选择,切不可在银行或保险公司的有关人员“忽悠”下盲目“投资”,给自己造成财产损失。

作者:记者 夏寒    责任编辑:李旻煜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关键字:  
 
-谷歌第一家"店中店"亮相伦敦 与苹果商店相似
-加多宝王老吉行业口碑差 掐架霸占负面舆论过半
-楼市开局多项指标不乐观 投资增速连续12月下滑
-万亿地方债置换额已分发各省 中国版QE可能性低
-80后又摊大事了!
-兴业银行5500亿绿色融资助“治霾”
-萧山交行积极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活动
-浙江交行以“四三二一”推进全流程风险管理体系
-招行金华分行举办迎“丽人节”丝巾主题派对
-春节效应推高2月CPI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5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