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国资乱象多多,有国企竟上海外行贿“黑名单”
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张晖明说,央企境外投资的多是金融、矿藏、通讯基站等高价值资产。由于部分子公司缺乏监管,乱象多多。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国资监管部门和央企国企总部对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大多依靠“自己管自己”的内审机制,一些监管空白点的背后,境外国资经营中存在诸多乱象:
——利益输送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记者了解到,在国内被频频曝光的国企利益输送问题,在境外资产领域也因项目数额大、监管难度高而长期存在。在巡视中,中石化被反馈的问题就包括“经营管理人员利用掌握的资源和平台,在海外经营中搞利益输送和交换”。而此前王雪冰、张恩照等落马国有大行负责人,也曾在国外通过受贿等方式将国家利益变成个人利益。
记者了解到,不法分子通常通过与承包商勾结高价招标攫取利益、在经营销售等环节与其他人结成利益同盟、在子女留学或就业等方面接受供应商好处、收受客户所送礼品或被安排外出旅游等形式,进行利益输送。
——参与海外腐败行为,国企上行贿“黑名单”。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王志乐近期在“强化企业合规,推进依法治企”研讨会上透露,有12家中国企业上了世界银行的“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因涉嫌欺诈和贿赂,将在一定时期内被禁止承接世界银行资助的项目。记者看到,这份“黑名单”中包括大庆油田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国企。
——境外代理衍生敛财“猫腻”。目前,不少中国企业在境外经营中都需要通过当地代理渠道采购、销售,这些境外代理存在诸多因垄断关系而带来的腐败。这种情况被一些国企的海外机构工作人员所利用,进行个人牟利。
“一些我们原来的外交人员、企业代表留在国外,成为外国企业的代理,他们利用熟悉的‘潜规则’进行牟利。”中国中铁中国海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济师、法律事务负责人王军民表示,一些国企境外机构工作人员与当地的代理内外勾结,吞噬企业利益,生造出各种“灰色”代理费。以至于有些根本不需要代理环节的海外经济援助项目,也产生大量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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