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飞单”——
理财产品销售要录音录像
除了存款诈骗,金融消费者也饱受“飞单”之害。所谓“飞单”,是指银行员工利用银行的营业场所,私自销售非本行自主发行的、非本行授权和签订代销协议的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
业内人士介绍说,银行员工之所以做“飞单”,为的是不菲的回扣,客户之所以被“飞单”击中,一方面是贪图超高收益率,另一方面是信任银行招牌,觉得“在银行里卖的肯定没问题。”
“有些销售人员不是银行员工,只是混进了网点大厅,私自卖理财,没有被大堂管理人员发现。”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治本,加强银行营业场所管理、员工行为管理、录音录像管理迫在眉睫。
在营业场所管理方面,按照《通知》要求,银行需严防不法分子冒充工作人员在银行营业场所从事违法活动。除现金业务外,涉及投资性质的产品如理财产品营销,也需尽快推进录音录像,资料应能完整、清晰可辨别地记录产品介绍、风险和关键信息提示、客户确认与反馈等重要环节。
此外,银行还应在网点现金区实施同步录音录像,录像资料回放必须能够清晰辨别银行员工和客户的面部特征,显示其办理业务的全过程;录音资料则应完整、清晰记录业务办理过程中双方交流的过程。
在员工行为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各家银行,近期组织开展一次重点岗位员工行为专项大排查,针对突出风险点,制定员工从业禁止性规定、职责操守“底线”,并下发至各个员工。对于违反禁止性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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