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一位不愿具名的平台负责人向记者坦言,如果股权众筹业务的项目融资额上限被设定为300万元,对于一些从事互联网和高新技术的企业而言,可能不能满足他们的需要。从风险防控的角度看,除了额度限制之外,还有其他策略可行,如可以更多地从操作层面约定,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立自律机制,比如严格合格投资人规定和审核,规定股权众筹成立的合伙企业必须备案、不得质押等。
与股权众筹不同,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的项目额度将不设上限。对此,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其实可以探索一条两类平台相结合“双管齐下”的途径,比如创业企业在融资时,或者天使轮通过股权众筹进行融资,A轮、B轮通过非公开股权融资来进行;或者天使轮既通过股权众筹进行融资,也通过非公开股权融资来进行。只要在每个融资平台下都遵循其人数和额度的标准就可以。
业内人士指出,取得股权众筹试点的京东、阿里巴巴[微博]、平安等平台,在政策落地后,可以在申领股权众筹牌照的同时,其余部分业务继续做目前的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业务。只要在人数控制上,将非公开股权融资业务严格限制在目前的200人以内即可。
对于上述“双管齐下”的做法,也有业内人士称,如果同一个创业项目,单轮需要融资1000万元,却在不同性质的平台进行拆分融资,在股权众筹平台融资300万元,在非公开股权融资平台融资700万元,这样监管起来难度更大,对于大众投资者来说,更难以识别项目需要融资额度的真实性,也更容易发生资金风险。
《经济参考报》记者梳理发现,以京东股权类融资项目为例,其绝大多数的项目融资额都高于300万元,粗略估算其项目平均融资额为900万元,远高于即将出台的股权众筹管理办法规定的300万元的融资限额。如果未来在申请牌照时,京东将其平台上项目全部划归到股权众筹业务范畴,将受到很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