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标公司财务总监告诉记者,银行客户经理明确告知,如果按照常规,从未跟银行打过交道的企业,最少要6个月到9个月才会放款,按照这一标准,钱放下来的时候,企业也就死了。“所以我们才会按照银行要求的以贷转存,银行也按照我们的要求及时放款了。”
福建一位银行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以贷转存”的方式表面上被监管部门叫停了,但实际上这种现象还是非常严重,特别是在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农村金融机构,他们通过这种方式做大了存款规模。“以贷转存”很多都是银行与企业协商好的,甚至通过关联企业进行存单质押贷款等,形式越来越隐蔽。
除了“以贷转存”,一些银行还要求客户以购买理财产品的方式,将服务费“绕道”征收。南宁市一家图文公司的副总经理赵增级说,2014年末,公司要采购大型喷墨打印机等一系列设备,向银行申请贷款2000万元,银行开出的条件是:可以2000万元,但必须购买1000万元的银行理财产品,年化利率为8.6%,但超过5.8%之外的利率,银行不予支付。“也就是说,公司不但要白白承担1000万元贷款支付的利息,还无法正常享受自己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
此外,作为支付手段的承兑汇票,逐渐变相成为银行“盘剥”企业的手段。江苏无锡一家企业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各种费是不收了,但银行贷款都要配套承兑汇票,提高了企业融资成本。比如贷款4000万元,放贷之前就说好要配套1000万元的全额保证金承兑汇票。也就是说,企业实际拿到只有3000万元现金,却要按全额支付利息。当企业在使用承兑汇票时,如果卖方不接受,就需要贴现。即使卖方接受,价格往往也高于现金交易价。
上海蕴石灵实业有限公司每年营业额为六七千万元,是典型的中小企业。董事长张学华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企业从银行融资的平均利率为年化13.2%,在监管部门三令五申不许银行乱收费的情况下,银行仍然会通过开承兑汇票等方式增加企业负担。如贷款100万元,企业只能拿一半现金,另一半是承兑汇票,企业再去贴现,又要额外承担1.5个点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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