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经频道>>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浙江对7家能耗超标单位惩罚电价 最高加价近百万元
money.hangzhou.com.cn  2011年09月15日 07:46:21 星期四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杭州9月12日电(记者 岳德亮)因为超过了限额标准用能,杭州建新浮法玻璃工业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用电被执行惩罚性“涨价”。

  记者12日从浙江省经信委、物价局、电监办公布的今年第一批7家超能耗限额标准单位落实惩罚性电价单位名单中了解到,这7家能耗超标单位分别为杭州建新浮法玻璃工业有限公司、浙江春江轻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大厦、衢州瑞福纺织有限公司、衢州巨鑫机械有限公司、东阳市金发铸造厂、海宁市立申制氧有限公司,被加价的金额在3116元到93.4万元之间不等。

  据浙江省经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加价核算期为2010年10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执行2010年10月1日以后实施的能耗限额标准的,加价核算期为标准实施日至12月31日。

  浙江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超限额标准用能电价加价政策,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约能源和降低消耗的强有力价格手段。超限额标准用能单位必须引以为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单位产品耗能不高于限额标准。

  浙江省经信委、物价局、电监办在通知中指出,省电力公司负责执收,不得擅自减免,也不得擅自对其他单位和产品加价。超限额标准用能电价加价费将按规定全额返还给相关的市、县财政,用于节能降耗工作。

 

    小编插话:“不得擅自对其他单位和产品加价”,还请物价局及下属各分局严格执行。

作者:岳德亮    责任编辑:王铧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关键字:  
 
-P2P网络借贷异化成高利贷?
-银行要跟网络借贷“划清界限”
-上月浙江进出口总值创历史新高
-温家宝:推进社会公平正义 加快提高中低收入者收入
-20家公司半年报曝“乌龙”
-财政部称对奢侈品税态度未变 此前不赞成调降
-浙江对7家能耗超标单位惩罚电价 最高加价近百万元
-网商大会热议中小企业贷款难 "网络小贷"倒逼银行
-杭州发放首笔“职工医疗救助金” 职工多道保障
-企业不交税不道德 马云:网店要时刻做好征税准备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60221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